谢国洪律师亲办案例
涉外婚姻离婚案例
来源:谢国洪律师
发布时间:2009-08-10
浏览量:1089

(一)

在本案中,本律师担任原告的诉讼代理人。

2006年1月,男方加拿大公民麦XX欲与女方中国公民XX解除婚姻关系。女方要求男方支付5万美元才同意离婚。经协商无果,男方起诉至法院。

本律师的代理意见:(略)

开庭后很快法院作出判决,法院的判决结果为:判决双方离婚,男方无需支付女方任何费用。

(可查:法院判决书。判决书包含:原告被告的身份事项、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事项、原告被告的主张、认定的事实、判决理由、判决结果)

(二)

在本案中,本律师担任原告的诉讼代理人。

2005年1月,女方中国公民冯XX与男方荷兰公民XX感情不和,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。男方要求女方支付机票钱3000美元才回中国参加诉讼,否则置之不理。

女方没有支付男方的机票钱。

本律师的代理意见:(略)

很快,法院作出判决,判决结果为:判决双方离婚。

(可查:法院判决书。判决书包含:原告被告的身份事项、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事项、原告被告的主张、认定的事实、判决理由、判决结果)

(谢国洪案例。转载请注明作者,盗名骗人必究) 

(备注:除案例一至六和《万X公司诉全X厂买卖合同纠纷案》有详细的示范性的代理词或辩护词外,其他案例都省略,以保护本律师的知识产权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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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谢国洪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广东商达(东莞)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419*********2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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